我們都知道在市場當中擁有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兩個不同但是卻不好區分,那么*知道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的區別有哪些嗎?本文小編為*帶來相關介紹,一起了解下吧!
區別一.義務擔負不一樣
1.一般合伙企業的全部投資人都需要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盡法律責任,即合作伙伴所有為普通合伙人。
2.比較有限合伙企業中一部分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一部分投資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即合作伙伴不僅有普通合伙人也是有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區別二.注資總數不一樣
1.一般合伙企業的項目投資數量為二人之上,即對項目投資人沒有限制要求。
2.比較有限合伙企業的項目投資數量為二人之上五十人下列且*少有一個普通合伙人。也就是一般合伙企業僅有普通合伙人;比較有限合伙企業*少一個普通合伙人,*少一個有限合伙人。
區別三.實行合作經營業務的權益不一樣
1.一般合伙企業的合作伙伴對實行合作經營事務管理具有同樣的支配權。自然,依據合伙協議承諾或經整體合作伙伴決策,可授權委托一個或多個合作伙伴對外開放意味著合伙企業,實行合作經營事務管理。
2.比較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可實行合伙企業中的事務管理,僅有普通合伙人才有實行合作經營業務的權利。
區別四.能不能與本企業開展業務流程買賣
1.普通合伙人不可同本企業開展買賣,但合伙協議另有承諾或經整體合作伙伴一致同意的以外,普通合伙人不可直營或與別人聯合經營與合伙企業相市場競爭的業務流程;
2.有限合伙人可以與合伙企業開展買賣,自然,合伙協議承諾不可以開展買賣的以外,有限合伙人可直營或與別人聯合經營與本企業相市場競爭的業務流程。
區別五.企業營業執照上名字不一樣
1.一般合伙企業名字中理應標出“普通合伙”字眼;
2.比較有限合伙企業名字中理應標出“有限合伙企業”字眼。
參照:依據《合伙企業法》的要求,比較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構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盡法律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出資額的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義務。
以上就是小編為*帶來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的區別有哪些的介紹,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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