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規模納稅人, 取得了一份增值稅專用發票, 如何處理?
由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簡易征收,不存在抵扣問題,所以取得的專票當做普通發票使用就可以,只能全部做為成本費用,不能進行抵扣增值稅額。
建議小規模納稅人盡量取得普通發票,盡可能少要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第十一條列舉了以下三點,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的;
二、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部分適用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規定的: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選擇簡易計稅的。
2、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的。
3、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之:所以政策并未限制不能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也就可以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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