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了的自貿區商標是會得到法律保護,而自貿區商標侵權需要法律保護的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如果被他人侵權的話,可以向他人起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那么自貿區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及原因有哪些呢?接下來就由聯貝小編為您來介紹。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結合《商標法》第56條第3款的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為是需要銷售者主觀明知為要件的。
一、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1、行政責任。
對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具體措施如下: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毀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毀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2、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百一十八條規定,商標權遭受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其中,侵權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如果前二者都難以確定,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3、刑事責任
除了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外,侵犯商標權還可能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商標侵權的處理途徑
1、向侵權人所在地或侵權行為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控告或檢舉。
2、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法院在處理商標侵權案件時有所不同,主要表現如下:
(1)要求處理的當事人不同。
按照《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和《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之規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控告或檢舉商標侵權行為,既可以是被侵權人,也可以是被侵權人以外的其他人。而請求人民法院處理商標侵權案件的當事人,必須是被侵權人。法院不受理其他人的起訴。
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包括哪些?商標侵權的原因有哪些?
(2)對被告要求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商標侵權案件時,只要求提供侵權事實存在,被告不一定十分明確;而人民法院要求被侵權人起訴時,必須提供明確的被告,否則不予受理。
(3)受理原則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從保護消費者利益、制止不正當競爭、維護社會正常經濟秩序出發,即使無人控告、檢舉,也要“主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人民法院則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沒有被侵權人起訴,人民法院不處理商標侵權案件。
二、商標侵權原因1、高額利潤的誘惑。
假冒國際品牌產品,通常情況下可以獲取高額利潤。而且因為品牌效應,銷售比較容易。由于高額利潤的驅使,致使侵權或假冒精品*產品的不法行為屢禁不止。
2、現行政策法規存在缺陷且執法力度不夠。
近幾年來,為規范市場,雖然我國政策法規立法數量逐漸增多,但至今尚未有一部完整、系統的法律法規來確認市場執法和監督管理機構名稱、地位、取權與體制。
行政執法手段缺乏,難于震懾不法分子。作為商標侵權的一個重要執法部門,當前工商行政管理體制與嚴格依法行政、行政法治的建設與經濟的發展還有不相適應的環節。
3、許多消費者偏品牌而不重產品本身,這也是產生商標侵權的一個溫床。
商標一開始就是用來讓顧客識別的,當這一信息被定位以后,顧客就只認牌子而不管其他了。其實,社會發生了分工,商標開始異化等一些國際知名企業認為設廠不經濟,便把加工的任務交給了其他生產者,公司則全力創立品牌,并且也不一定做整個市場的營銷。但一些消費者只重視商標,而忽視了商標所代表的商品品質和內涵,從而導致一些打擦邊球的產品得以在市場上走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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