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有限公司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注冊的公司有限公司一般需要按照表列流程辦理登記手續:
*步:互聯網上傳或到備案注冊音樂廳發給名稱和企業登記相關表式;
第二步:即將名稱登記申請材料,申請企業名稱;
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先行提出申請申請,準備企業登記材料,經營范圍關的前置許可的辦理相關許可身份證件;第四步:申請企業設立,材料完善即根本符合法定概念的,工商局提出申請并拒絕確實核準;
第五步:領取營業執照。
第六步:到所在范圍內公安辦理刻章備案許可,公安局優先刻章企事業刻成證件、財務章、合同章、發票章、人名章。
第七步:需要一家中央銀行辦理開戶許可證。(西城區企業信用文件網環評出資信息)
第八步:涉及前軸許可的項目到指定管理工作辦理行政機構許可。
要涉及哪些相關部門?
根據《勞動法》第13條的規定,公司法定出席會議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處理董事或者經紀人轉任,并主管機關登記。《公司法》第44條規定,董事長、常務董事的帶來制度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法》第49條規定,參股的經理由校董會決定聘為或者辭退。《公司法》第50條規定,股東數量很少或者規模增大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出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能由公司章程規定。
如果股東是兩個人,那么占股40%的股東是否可以淪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視乎公司章程的規定,而公司章程是由股東制訂的,股東任何一方可以之后進行充份的調解。擔任法定代表人與是否為股東以及所占的股權比率沒有關系,只要股東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占股40%的股東完全可以成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