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設立中外合資企業逐漸成為不少企業經營者的選擇。這種形式的企業能夠充分結合兩者的優勢,彌補不足,從而更好地實現利益。那么,在設立中外合資企業過程中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
我國現行法律對中外合資企業設立中的外資比例是有明確要求的,其原因主要由兩方面構成:一是我國目前還正處于鼓勵和引進外資的發展階段,國家希望能夠引進更多的外資,以保證國內經濟水平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因此在宏觀政策上來看還是希望吸引更多的投資;二是我國在吸引外資的過程中相繼出臺了相關政策,只有當資本占比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才能夠享有,否則,如果連1%的外資也可以享受相關待遇的話,那么很多不誠實的投資者可能會利用這些規定鉆國家政策的空子,引發國內市場的無序競爭;三是我們吸引外資,不僅僅希望外國投資者拿資金到中國來,還希望一并帶來技術和管理經驗。如果外資比例太低,外國投資者也就不太可能關注其投資,也不可能把精力和技術都放在這個上面。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公司重大經營決策和一系列經營管理由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負責,其成員數量在五到七人之間。而這在中外合資企業設立的章程中也有類似的規定,好比中方三名董事,外方兩名董事這樣的表述。
因為中外合資企業法沒規定,外方董事必須是外國人,所以在實際操作中,如果外方同意,可以在派遣董事函中,中方通知外方,中方派遣的兩名董事算是外方派遣董事。因此,建議*在外資企業設立之前可以詳細參考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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