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創業者在公司注冊時會有這樣一個套路,那就是先用一個比較能保證通過故公司核名通過率的名稱來注冊公司,目的就在于先獲得開展經營的權利,然后等到穩定運作之后再通過公司名稱變更的方式來獲取心儀的企業名稱,這樣既不在公司核名上浪費時間又能達到用上心儀名稱的目的。
特別是當企業有丑聞、財務困境、涉及重大訴訟等歷史時,通過更換企業名稱是有效改善形象的途徑。
如果原企業名稱有不突出、不上口等缺陷,或者原企業名稱知名度還不如其主導產品品牌高,企業為了使品牌更加鮮明化,就可能單純更換企業名稱。
是企業被收購,成為收購方企業的子公司或完全融合到收購方企業的原有業務中,收購方推出自己的品牌。
是企業的某項新業務發展到一定程度,由于技術、組織機制、財務、行業等原因,需要推出新品牌加強其獨立性,因而賦予新業務子公司新的名稱。
是企業為了實施戰略轉型,將原來帶有行業或產品特點的名稱進行更換。
是多品牌企業實施品牌整合,意在突出優勢品牌。
企業文化重建等問題。企業文化的建立是漫長的過程,如果企業組織保持完好,也不會因為更名而需要徹底重建。但是,企業文化中很重要的形象識別系統在更名后會被大量替換,所以在更名之前,就應當依照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進行預制。另外,企業文化的核心部分也就是企業精神,即使新的企業文化對其會有取舍,也應明確地做為日后重建企業文化的基礎,以免出現企業文化斷裂的問題。另外,維系企業精神也有助于更名后員工對企業或公司的認同,有助于其維持其對企業的信心。
公司名稱變更是有利有弊的,但是做出這種決策的出發點必然是考慮到企業的長久發展,任何企業信息都是可以變更的,但是這個前提就是必須辦理合法的流程才可以,反之的話擅自變更就是違法的行為,這其中的厲害法人可以自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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