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政府征求意見《關于廈門市企業工人基本養老保險擴展到省級督導相關繳費政策的接到》(廈府規〔2021〕4號)對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關繳費政策進行調整過渡階段督導福建省標準化規定。
1、其中
各單位繳費計費: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按14%執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福建省統一規定的16%執行。
繳費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各項繳費費率和繳費基數等繳費政策,均統一按福建省規定執行。
2、為什么進行調整呢?
這是因為廈門市過渡執行全市統一繳費政策是全黨制訂中共中央、中央軍委革新和現代化基本養老保險政治體制決策者防御的舉足輕重工作,是福建省規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重要細節。
為決定達成國內統籌夯實基礎有效地建模全國統一零售烘托極其公正的地產商環境污染勝任全國一盤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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