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日益重視開展企業財務審計工作,通常,在財務審計工作完成之后,審計機構都會向企業出具正式財務審計報告。那么,什么是財務審計報告?財務審計報告具體分為哪幾種類型呢?
財務審計報告是具有審計資格的注冊會計師所出具的關于企業會計的基礎工作即計量、記賬、核算、會計檔案等會計工作是否符合會計制度,企業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項的報告,是對企業財務收支、經營成果和經濟活動全面審查后作出的客觀評價。
一般而言,財務審計報告主要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依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審查后確認:被審計單位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遵循了會計準則及有關規定;會計報表反映的內容符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會計報表內容完整,表述清楚,無重要遺漏;報表項目的分類和編制方法符合規定要求,因而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無保留地表示滿意。
(2)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其是指注冊會計師經過審計后,認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反映就其整體而言是恰當的,但其存在著下述情況:如個別重要財務會計事項的處理或個別重要會計報表項目的編制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而且被審計單位拒絕進行調整;因審計范圍受到局部限制,無法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取得應有的審計證據;個別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不符合一貫性原則等。這時,審計人員會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否定意見審計報告。它與無保留意見相反,即審計人員認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不能合法、公允、一貫地反映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動情況。通常,企業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嚴重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同時被審計單位又拒絕對其進行調整等情形,應出具否定意見審計報告。
(4)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指注冊會計師說明其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無法發表意見。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由于審計范圍受到委托人、被審計單位或客觀環境的嚴重限制,不能獲取必要的審計證據,以致無法對會計報表整體反映發表審計意見時,便會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在*財務審計工作開展中,被審計單位*后接收到的審計報告大多都是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意味著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的反映是合法、公允和一貫的,其能夠滿足非特定多數利害關系人的共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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