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那么注冊一人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條件呢,下面聯貝小編就來給*講講吧。
一、根據《公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一人有限公司在設立時,除要求具備設立一般有限責任公司所應當具備的五種條件。還特別要求:公司的注冊資本*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性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物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的注冊資本要求:
公司的注冊資本*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性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物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低注冊資本人民幣十萬元,且股東應當一次性足額繳納的條件,使得公民在公司注冊時需要一次性投入實有資金量遠大于注冊有限責任公司所需;
2、每年要接受會計師事務所的嚴格財務審計的條件,無疑會加大公司的經常性財務審計支出,且對公司的財務保障的外在監督提出了比有限責任公司更高的審核要求;
3、公司設立人只能設立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在客觀上影響了投資人今后單人投資經營的進一步發展;
4、在公司資金使用上要求同股東個人其它資金嚴格分離,否則將為公司負債承擔連帶責任的條件,使得由于公司財務缺陷導致投資人可能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風險大幅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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