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公布《關于管理機構體制改革分階段統合發起專利奉賢商標等申請相關交由使用圖章及公文書有關職責的新聞稿(第267號)》提到,從6月8日起,奉賢商標注冊證,葡萄地緣字樣的提出申請、批準后及批準后公告,專利執照,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改建“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
表列出為公告中文翻譯: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第二六七號
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及十三屆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決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得以成立后的國家知識產權局交由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的注冊登記和行政部門*高法院等工作。國家知識產權局已未完成重新組建工作。為必要機構改革交替之后相關工作平靜鏈表、狀態開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商標注冊證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商標申請、受理、審查、異議、評委及行政訴訟法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書播放器暫不扭轉,相關文書加蓋原機構印章作為代章;商標行政上訴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復議專用章。二、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原產地地理標志的受理、批準及核準公告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
三、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專利證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專利申請、受理、審查、復審、違反宣布、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適當的業務用章。
四、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申請、受理、審查、登記及專署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相應業務用章。
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各個方面時程商量,過渡期告一段落后有關事項一并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8年5月28日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