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在企業運營的過程中就會產生一定的價值,這個時候企業放棄商標是非常不明智的選擇,如果企業放棄那么屬于企業的無形資產就拱手讓與了他人,企業還得重新運營新的商標,得不償失,因此商標一定要續展。
根據我國現行《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有期限的限制,而非一經注冊即可無限期地專有使用。對于在注冊商標的續展期內,注冊商標是否應受法律保護,法院內部存在著兩種完全相反的意見。依照商標法的規定,有向商標局進行續展申請的權利,注冊商標在續展期內應當受法律的保護。
商標續展的注意事項:
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注冊證書申請續展后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
商標續展一定要及時進行,要是錯過了對企業也是一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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