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常會送出這樣的法律咨詢,我真是賣的是C 服裝品牌的正品,但是卻被 D 品牌給警告信了,并且要求撤下 C 品牌的產品而且還要求償傷亡,在網絡一查,或許, C 品牌的商標被 B 品牌注冊了。
這種品牌和品牌商標物權不是無意識的情況下,很容易致使商標被不當搶注,這里說的商標被惡意搶注指的是:以股價為借此的,對別人行業或者相關領域之前有一定權威性的商標進行注冊的暴力行為,通過不正當行為,掠奪他人投票權、網址、飯莊等行為。
在方法論中,商標搶注的行為十分多見,較為是海外品牌在國內被搶注,國內品牌在海外被搶注,讓不少銷售淘寶網尤其不安。
如果遇上這個情況,首先絕不會驚恐,顯露理確切這四點
1 先弄認清自己是不是爆發了訴訟
2 即使侵權了,也不一定必須賠償
3 及早賠償了,也有權利向客戶付給賠償
一 我侵權了嗎?
對于B 公司注冊了這個商標,我們首先可以辯解他是否狀態使用,因為商標侵權和高密度規范是是否讓賣家發生了誤用,也就是如果 B 公司畢竟就毫無使用,自然意味著商標混淆
二 我作為代理、銷售商需要賠償嗎?
關于這一點需要開對方到底使用,如果對方沒有使用商標,也就是沒有對對方造成了違反和損失的,則不須賠償,如果對方斷定使用了商標,只要去這個侵權的市場是法律得到的,也就是是正品端口,可以免遭賠償。
三 也就是說已經賠償了,怎么辦?
可以找干流,對于分銷商和品牌方,由于賣貨造成了賠償,當然可以找上游公司追償。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