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人問聯貝小編,經濟特區商標注冊的基本權利和材料?上面覺得小編為*看看關于自貿區商標注冊的難題吧。
一、自貿區商標注冊的權利?
1.商標注冊之許可權。
許可權是指商標權人可以通過訂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品牌的權利。許可人原則委托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消費品體積,被許可人必需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有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分布。
2.商標注冊之續展權。
續展權是指商標權人在其注冊商標效期續簽前,行政處分保有申請續展注冊,從而縮減其注冊商標受保護期的權利。
3.商標注冊之未經許可權。
對他人在大致相同或者相近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拒不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于的商標的暴力行為,商標注冊人義務未經采取行動。
二、商標注冊的材料?
1.商標注冊人要是以企業名稱申請注冊的,需共享營業執照信件,并需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建物單據。
2.商標注冊持有人是以個人名稱申請注冊的,需提供個人通行證復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在進行商標注冊的時候,需要審批的材料包含:商標文字或紋路,需要保護黃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4.提供擬注冊的商品/服務項目,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看《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間類群》(尼斯分類)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正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附上。
5.提供加蓋公章或遞交的《商標代理信函》,該委托書可從本網上上;比較特別注意,《商標代理委托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地址無論如何合理。
以上就是聯貝小編對商標注冊的權利和材料的答案,如果您想知道更大關于商標注冊的知識,每天想起注目設站,小編會常會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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