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們對法定選出人、股東和董事這些意義都相對認識,但在企業內部管理架構中,還有監事這樣一個職位。不少人都有疑問,什么是監事,都有什么義務?若是公司監事變更的話都并不需要什么流程?又需要分享哪些資料呢?
監事,是公司中常設的稽查主管機關的*,又稱“監察人”,督導監察公司的財務難以,公司高級管理者的職務可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監事主要是對公司高管層的不道德進行指導,對股東會負責,對公司財務情形進行監督和審查。輪流機構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審計,對高管的不負責任行為盡快監督看法,需要的時候可以商議臨時股東會提出請辭表決。
一、監事或者股東次大會的職責
1、核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妨礙法律、司法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聯合國大會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方案;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侵害公司的個人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予解釋;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全體會議,在校董會不保證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任職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法案;
6、依照本法*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二、監事變更的流程
1、召開股東會研討投票和更改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
2、轉變成會議決議,決定更換監事;
3、就監事變更依法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三、變更節省材料
1、法定代表人訂立的《公司備案申請書》(公司改建斷定拷貝);
2、公司簽署的《選定代表或者一起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身份身份證收據;應標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司法權、許可證期限。
3、《公司登記此表-董事、監事、總經理訊息》(公司加蓋公章);
4、依據《公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送交監事的時有發生發生變化的文件;股份發展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歷史紀錄(由股東大會會議來賓及開會的董事宣讀認定)、董事會決議(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簽字)。
5、新任監事身份證件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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