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有哪些模式?同時商標轉讓與商標變更易混為一談,那么商標轉讓與商標變更的關聯有哪些呢?
一、商標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商標有效期限此后,行政訴訟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外一方的暴力行為。商標轉讓一般通過不限幾種方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法令而引發的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形式有合同轉讓和繼承權轉讓。合同轉讓是指轉讓亞人受讓人兩者之間通過簽下轉讓合同的方式轉讓注冊商標的;繼承轉讓是指個人及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致死或削弱行為技能,由法定繼承者繼受其注冊商標的。
二、商標轉讓與商標變更有何區別
商標批準后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代理、地址或其他注冊事宜發生變更的,原則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同變更手續。自2002年9月15日《商標法實施條例》實施之日起,已申請但尚不準許注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名義、地址、法律顧問,或者修改注冊申請中優先產品。因企業分拆、吞并或縣轄市而發生商標專用權讓渡的,應辦理轉讓手續。辦理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商標專用權不發生集中于。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有兩條途徑,一條是受托國家公認的商標代理私人機構辦理;另一條則是申請人無需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建筑內來辦理。
注冊商標的轉讓與變更注冊人名義不同。變更注冊人名義時,注冊商標的構成十分發生發生轉型,完全是注冊人的名稱發生了變化。而轉讓注冊商標則是其主體發生了改變,轉讓后的商標沒有人暫時是原注冊人。
前者例如某商標注冊人(企業)的名稱發生了變化,必需辦理變更登記;
后者如該商標注冊人(企業)將合伙企業轉為有限責任公司,雖然其企業名稱、地址均未變化,但必要上已轉變為一個新的企業法人,因此應辦理轉讓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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