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變更是彈法人創立后,組織架構、名字、居所、業務范圍等關鍵事宜的變更。這種事宜的變更能夠依據法定代表人信念單獨明確。要是法定代表人開展相對的變更登記,就可以產生變更法律效力。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程序流程包含什么內容?包含法定時限、服務承諾限期、申請材料等。
1、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企業變更登記事宜,理應向原企業登記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沒經變更登記,企業不可私自變更登記事宜。
第二十七條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理應向企業登記行政機關提交下述文檔: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定的變更登記申請報告;
(2)按照破產法做出的變更決定或是決策;
(3)我國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質監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企業變更登記事宜涉及到改動公司章程的,理應提交改動后的公司章程或是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定的公司章程修改案。
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或是國務院辦公廳決策的要求,變更登記事宜必須在登記前準許的,還理應向企業登記行政機關提交相關準許文檔。
2、法定時限:
申報材料不全的,現場或是五日內通告撤銷案件原材料;以電子郵箱方法申請辦理的,五日內決策是不是審理;必須核查的,是不是審批登記,理應在十五日內作出決定。
3、服務承諾期:
申報材料不詳細的,理應現場或是在2日內通告撤銷案件原材料;以電子郵箱方法申請辦理的,理應在3日內做出是不是審理的決策;必須核查的,是不是審批登記,理應在五日內作出決定。
4、法定代表人變更申報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簽定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上公司章)。
二、特定代表或相互授權委托人證實(公司蓋上公司章)和特定代表或相互授權委托人身份證件影印件(自己簽名);標明實際委托授權、受托人管理權限和委托期限。
三、企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請表(自己簽名,公司蓋公章)。
四、主管機構(投資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和程序流程出示的原法定代表人撤職資格證書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職資格證書;任職資格證書理應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章程要求崗位缺口,由代表出任法定代表人的,理應在聘任書中注明“公司章程要求崗位缺口,由代表出任法定代表人”。
五、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或是國務院辦公廳決策要求變更法定代表人務必報檢準許的,理應提交相關準許文檔或是許可證書團本。
提交影印件的,理應標出“與正本一致”,并蓋上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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