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理也是代理的一種,但是你要了解清楚,稅務代理和代理記賬本身還是不一樣的,下面就帶*一起看看他們有那些的不同點存在。
首先稅務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納稅主體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圍內依法代其辦理相關稅務事宜的行為。稅務代理人在其權限內,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申辦、變更、注銷稅務登記證,申請減免稅,設置保管賬簿憑證,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等納稅事項的服務活動。
而代理記賬是指會計咨詢、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等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獨立核算單位的委托,代替其辦理記賬、算賬、報賬業務的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代理記賬的主體是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對象是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的獨立核算單位,如小型經濟組織、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等;代理記賬的內容主要是代替獨立核算單位辦理記賬、算賬、報賬等業務;代理記賬的性質是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是會計工作社會化、專門化的表現;代理記賬在法律上的表現則是通過簽訂委托合同的方式來明確和規范委托及受托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然后兩者之間具體的區別在下面:
一是法律依據不同:
稅務代理是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開展業務的;代理記賬則是依據《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開展業務的;
二是業務范圍不同:
稅務代理人在其權限內,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申辦、變更、注銷稅務登記證,申請減免稅,設置保管賬簿憑證,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等納稅事項的服務活動;
而代理記賬是指受托對企業進行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會計工作;
三是法律后果不同:
稅務代理行為是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進行的,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稅務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于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
而代理記賬則要承擔約定范圍內的法律責任。
四是資格要求及認定不同:
稅務代理資格認定由稅務機關認定頒發;代理記賬資格由財政部門認定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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