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是一個重要的事項,可能很多人都不以為然,覺得公司就算不注銷,不運營不按時繳納稅,幾個月后也會被吊銷,但是如果公司被吊銷,企業的負責人并不能免除責任,相反還會受到懲罰。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公司內部解散、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公司由于一些業務的經營方式不合法被責令關閉等一系列原因導致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企業應辦理公司注銷登記。
《公司法》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p>
公司不注銷被列入工商黑名單,法定代表人也跟著遭殃,不能買社保,不能領養老保險,不能貸款,也無法移民,還會被限制出境,無法高消費,不能乘坐飛機和高鐵。想要改善情況,只能把自己從黑名單上移除,必須將之前公司的欠款,罰金,滯納金都交齊了,才能正常注銷。
另外,公司不注銷,放任不管,稅務一旦被拉入黑名單后,若存在欠稅或者流失發票的企業。記錄會長期保存在稅務局的系統內,隨著個人征信被拉黑,股東和法人將可能會被限制乘坐高鐵、飛機、高消費。
如果企業不正常注銷的話,第二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注銷。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罰款。
企業一定要在不想要運營后盡快進行公司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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