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商標注冊后就一勞永逸了嗎?其實并非如此,企業的商標面臨的風險也是很多的,比如說商標需要續展才能延續它的使用期限,商標還有個非常重要的規定就是商標撤三,商標滿三年沒使用就會被撤銷!
商標注冊人收到國家商標局限期舉證通知書后,*好能委托專業的代理機構進行有效證據的收集和提交。一般來說,商標的使用證據具體集中于:
1、服務商標使用證據表現方式包括(服務場所裝飾、菜單、招貼、價目表、文件資料、服務協議等;
2、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及相關交易文書上(如標牌、產品說明、手冊、銷售協議、票據等);
3、用于廣告宣傳證據的表現形式包括廣播、電視、雜志、報紙及廣告牌等媒體廣告宣傳、展會資料、照片、主管部門批準文件等。
如何避免商標“撤三”?目前常用的解決方法是“四年注冊”——商標注冊滿三年,任何人或公司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三年不使用撤銷”。也就是說投資人可以在下一個三年快屆期的時候,提前申請注冊。因為注冊一般要一年,所以又叫四年注冊。對投資人或者防御商標來說,目前這是*直接有效的。
商標“四年注冊”的好處,一是防撤三;二是商品項目商標局也是經常會更新,可以在重新注冊的時候補充項目;三是重新注冊還可以修改商標圖樣,常換常新。但說到底,商標局官方并不贊同這種做法,畢竟,商標的價值還是在于使用。如果說*根本的方法,還是要需要大力、規范的使用商標。
商標不使用那么就體現不出它的價值所在,也就沒有用處,這也是商標撤三存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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