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想要持續不斷的使用,就要每十年進行一次續展商標,續展商標主要是為了延續商標的使用權,但商標續展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商標使用時間長,更易評為馳名商標上,因為重新注冊商標,商標使用時限并不能疊加。
注冊商標具有一定的使用期,其使用期限自核準注冊之日起,有效期為十年,對于經過多年使用,已屆有效期的注冊商標,已經形成了一種無形資產,并為廣大公眾所熟知。其潛在的價值是巨大的。所以當注冊人認為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依法及時提出續展申請。
商標續展并不強制,企業如果不想要使用這一商標可以不用續展,但還想使用就需要及時續展了,商標續展是有時間限制的,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續展,才能延續商標使用權。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續展申請。值得一提得是,續展申請與商標的初始注冊申請的程序是不同的,續展申請的目的是通過申請使已經取得的商標專用權利繼續有效,而不是為了使新注冊的商標獲得專用權。因此法律將續展申請程序規定的也很簡單,所應當提交的材料為:申請續展的商標注冊證原件或復印件;與原注冊證商標圖形一致的商標圖樣6份;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商標注冊人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交納規定的費用,就可以依法獲準續展注冊。
因此,商標續展的成功率非常高,不過企業*應該注意的是商標續展的時間限制,過期商標就會被撤銷,將在一年內不允許相同或類似商標注冊,因此,企業不續展商標,再想注冊這一商標就得等上一年。
商標續展之所以比商標重新注冊好,是因為風險小,使用時間又能夠疊加,這也是為什么還有很多企業選擇商標續展而不是重新注冊的原因之一,商標續展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否則商標將會被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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