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申請發明專利的保護時間是二十年,不能延長,也就是說二十年后,專利權將會進入到公共區域,企業的專利就相當于對外公開了,對于這樣的情況,很多企業并不想看到,因此不敢申請發明專利。
專利和商標的*大區別就是商標到期了可以續展,但是專利到期后就完全公開了。專利雖然有一定的獨占性和排他性,是企業保護自身技術的有效措施之一,但時間性也是專利的另一大特性——為了防止過度壟斷,和保證技術的及時淘汰和更新,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期限二十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期限十年,當保護期限到達后,該項專利任何人都可以免費實施。
但是,根據專利法規定,專利權授予*先申請的人。因此,申請日是專利能否申請成功*為關鍵的條件之一。如果核心技術被“反向工程”或剽竊,則可能使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喪失殆盡,甚至企業毀于一旦。
在我國,申請專利不光可得到法律上的保護,還可以提升企業的資質,并獲得一些政策上的優惠。比如雙軟認證(即軟件產品登記和軟件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等,認證后既可獲得稅收上的優惠,又可大大提升企業資質。很多資質認證的申報條件中,要求企業有一定數量的軟件著作權或專利。而相較于軟件著作權對程序代碼的保護,軟件專利中的實現方法或程序模塊結構,無疑具有更大的保護范圍和更強的保護力度。
事實上,申請發明專利并不是強制性的,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確定,企業如果不想要申請發明專利,就要確保企業的專利絕對保密性,不會被侵權,不會因為核心技術人員離職而泄密,等等。
申請發明專利保護是保護發明專利非常有效的方式,雖然只保護二十年,但是也很少有專利能在二十年后依然有價值,因此,小編建議企業*好申請發明專利,不要因噎廢食,要知道,發明專利不申請風險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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