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聯貝財務小編給*介紹注冊公司和注冊商標兩者之間的區別,提供給*參考。
注冊公司與注冊商標的區別:
*,登記注冊的依據不同。注冊商標是依照商標法規定進行注冊,而企業名稱則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登記。
第二,取得方式不同。在我國,對商標實行自愿注冊與強制注冊相結合的原則,其做法是除按規定某些特定商品必須使用注冊商標以外,一般商品的商標采取自愿注冊原則,即注冊的享有專用權,未注冊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專用權;而對企業名稱,未經核準登記的名稱不準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稱權。
第三,權利特征和內容不同。商標權是工業產權,只具有財產權的特征,不帶有人身性,而企業名稱權是一種兼有人身權和財產權特征的權利。所以,企業名稱權一般不允許單獨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
注冊公司首先,企業名稱不是區別不同企業的商品或勞務的標記,它區別的是產品的不同生產者和經營者。
所以,法律上并不要求企業名稱具有商標那樣的顯著性,在相距很遠的地方,兩個企業使
用近似或相同的名稱。實際上不會導致公眾的誤認,所以是允許的。而對于商標,如果兩個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市場上就會造成產品來源的混淆,進而導致消費者在商品選擇上的誤認,因此應予以避免。其次,從兩者的構成方面看,商標一般由文字、圖形記號及其組合所構成,而且由文字、圖形相結合,圖文并茂者居多。企業名稱作為企業的稱謂,為了稱呼上的方便,則幾乎全由文字組成。
注冊商標為使商標具有標記性,商標文字、圖形一般都很醒目、簡單,如商標名稱大都由好記好念的二、三個字組成,很少有三個字以上者。而企業名稱往往不拘泥于這一點,五六個字組成的企業名稱也是很普遍的。國外一些服務性企業,如律師事務所、聯合診所、咨詢公司等,甚至把企業內部所有有名望、有地位人物的名字一齊寫上作為企業名稱,致使字數達幾十個之多。此外,在構成要素的限制方面,商標較企業名稱所受限制為多,如公眾所熟知的地理名稱、直接描述商品本身特征的文字等一般不能作為商標使用,而很多情況下這些文字是可以作為企業名稱使用的。
實際生活中,企業和商標名稱往往一同出現在產品上或出現在產品的廣告宣傳中。一些企業還把其名稱或名稱的一部分作為商標使用,并獲得注冊。企業名稱不是區別不同企業的商品或勞務的標記,它區別的是產品的不同生產者和經營者。商標一般由文字、圖形記號及其組合所構成,而且由文字、圖形相結合,圖文并茂者居多。企業名稱作為企業的稱謂,為了稱呼上的方便,則幾乎全由文字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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