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一般納稅人申辦了也是也可轉回小規模的,不過企業需要注意時間問題,就是在年底之前可以轉,之后就不能再轉了,還有兩個多月的時間,想要轉回去的就趕緊行動吧,別錯過了。
隨著新政策的出臺,小規模納稅人標準調整為年應征稅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以下,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也可以申請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了。原先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后發現企業其實并不需要成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終于有了“反悔”的機會啦。
但是,一般納稅人轉回小規模企業也有一定的要求,而且如果企業不適合小規模企業,建議也不要盲目的跟風,否則轉來轉去只會浪費企業的時間,因此是否轉回小規模企業,還是要看一般納稅人企業的具體要求了。
為完善增值稅制度,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現將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其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符合規定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免填單,辦理人員可以幫助打印),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如果是為了財稅問題處理不過來想要轉回小規模不妨找一家代理記賬公司幫忙,如果是因為其他原因,就盡早轉回小規模企業,一般納稅人企業的機會要比小規模企業更多,形象也更好,小編還是建議企業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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