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認繳制,很多創業者就膨脹了,覺得多填一些注冊資金能夠讓企業的形象更好,殊不知這樣一來,企業的形象根本得不到提升,反而讓企業有了更多的壓力,讓企業更加無法很好地發展了。
很多創業者有這樣的誤區,就是公司注冊資金填寫得越多,企業的形象越好,其實并非如此,是公司注冊資金實繳后,才能夠體現出企業的形象,才會讓消費者信任企業,而不實繳根本不能提升企業的形象!
新《公司法》對注冊資本認繳額度、繳付時間沒有做出具體規定,由公司自主決定。但公司股東(發起人)的出資義務沒有發生變化。股東要按照自主約定的期限向公司繳付出資,股東未按約定實際繳付出資的,要根據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股東沒有按約定繳付出資,已按時繳足出資的股東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該股東的責任。如果公司發生債務糾紛或依法解散清算,沒有繳足出資的股東應先繳足出資。
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并沒有改變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規定,也沒有改變承擔責任的形式。
所以說認繳多少是和自身承擔的繳付義務成正比的,應量力而行,切忌隨意申報。
天貓、京東對入駐平臺的商家提出了標準:注冊資本為200萬以上。其他需要資質/資格的,如招投標等,參照行業通行做法就可以了。每年年底,企業要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例如一家科技類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00萬元,如果企業完成實繳,那么,企業的印花稅將是500元。
公司注冊資金可以不用實繳了,確實給創業者提供很多的機會,但其實注冊資金填寫的越多并不能真正的影響到企業的形象,反而給企業帶來更多的壓力,讓企業在發展中背著一座沉重的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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