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發生任何情況都沒什么可奇怪的,畢竟商標注冊本來就存在著諸多的不確定因素,今天小編要說的就是意外之一的商標駁回,當發生這話情況時也不用緊張,可以視情況決定是否有必要提出商標駁回復審請求。
(一)駁回商標復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
(二)駁回商標復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
(三)駁回商標復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復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否則,該復審申請則被視為無效。
(四)申請駁回商標復審,必須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和《駁回商標復審申請書》二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
(五)交納商標評審費。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該申請。手續不齊備的,退回申請書件限期補辦。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分析研究,集體討論,以委員的多數意見,作終局決定。多數委員認為復審申請理由成立的,終局決定否定商標局的核駁意見,準予初步審定,刊登《初步審定商標公告》;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回蓋公章)
2.商標構思及使用情況(主要突出知名度)
3.企業簡介
4.企業所獲得的各項榮譽
5.企業*近三年銷售、廣告費用及相關財務情況。
6.企業媒體報道或圖片廣告原件及復印件
7.企業銷售產品外觀原件及復印件
8.其他可以證明企業產品和知名度證據和材料
9.*早使用此商標的證明材料
10.申請人需要對其提方的證據材料進行逐一分類編號并制作目錄清單,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的具體事實做簡要說明,并加蓋公章。
商標駁回復審是企業能否獲得商標權的一線生機,放棄的話那就等于直接放棄了這個商標,而爭取一下就有成功的希望,當然商標駁回復審也不可盲目的提出,當一個商標存在致命的駁回原因,即便想要復審也只是浪費人力物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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