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中,企業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商標?當然是需要企業拿出使用商標的證據了,使用商標不夠,還得要有使用證據,這些證據就是企業維護自身商標權的關鍵,有了這些證據就不怕商標被撤三了。
不夠,很多企業在商標撤三中即使拿出了使用商標的證據仍然被撤銷了商標,其實很有可能就是因為企業錯誤的使用商標造成的,或者是商標使用時間已經超過了三年了,這樣的商標可不能給企業提供幫助。
1、產品包裝;產品包裝包括商品包裝物、服務用品包裝物或容器等。包裝如果沒有印制生產日期的話,很難作為具體時間內的商標使用證據,因此還需要其它佐證。
2、產品檢驗報告;由由上級質量監督部門、行業協會等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商品品質的產品檢驗報告,可以作為直接證據使用。
3、商標印制證明材料;商標印制的證明材料也是證明商標使用的證據之一。然而,很多商家只能提供商標的實物,卻無法提供印制的具體時間,因此不能作為有效的證據予以采信。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边@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撤三”。其立法目的在于撤銷閑置商標,將其重新放回公有領域,遏制惡意注冊,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同時遏制濫用注冊商標專用權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當企業的商標被撤三時,企業不能不聞不問,必須要立即拿出商標爭取的使用證據,這樣,企業的商標才不會被撤三,商標注冊如此不易,如果輕易的就被撤三了,企業之前的努力豈不是白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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