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都是企業的專利權,都可以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但是為什么分出兩種專利權呢?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的異同點是什么呢?企業到底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專利權?
盡管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時間較長,要求高,但其提供的保護期限和保護范圍卻是實用新型無法比擬的。由于發明專利需要實質審查,獲得授權后,其含金量更高,保護具有更好的深度。
在實用新型授權后,由于只有初審,沒有實質審查,在專利侵權處理時候,往往需要附帶提供專利權評價報告,且在后續無效過程中,更容易被無效處理。而如果獲得了發明專利的授權,則能避免這些問題,使得專利權更加穩定。
不僅如此,發明專利目前保護期限20年,實用新型僅僅10年。在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同時獲得授權情況下,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大大長于實用新型,這也是發明專利體現出的保護價值。
但是發明專利申請的成功率卻比實用新型專利低了太多太多,需要的時間也比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要長很多,因此,企業到底如何保護自己的專利權更合適呢?小編建議企業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
專利法第九條*款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在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同時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可以說是各有優缺點,既然如此,企業為何不同時申請兩種專利呢?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成功率更高一些,如果發明專利申請不成功,企業也可以拿實用新型專利保底,節省企業的時間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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