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注冊商標越來越麻煩,很多企業有了新的方式,那就是先撤三他人的商標,然后等一年之后再申請一樣的商標,以此來獲得一個商標,這就導致商標撤三越來越多,企業也要保護好自己的商標才行。
商標撤三其本質是為了保持商標的流通性,現在被注冊的商標實在是太多了,想要新注冊商標并不容易,但如果企業的商標不使用,沒有體現商標的價值,那么這個商標就會被收回,因此商標滿三年不使用被提出撤三企業也無話可說。
商標被撤三企業必須要提交出證據才能夠保住自己的商標,但有些使用證據并沒有作用:商標的本質在于區分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公開使用一般指商標及其所標識的商品已經脫離了其生產者、提供者的控制,進入公眾視野,為相關公眾所能識別、區分。因此,在實務中公開使用在很大程度上與在流通領域的商業使用同義。一般認為,在非外公開資料上使用、或者僅發函主張權利以及聲明享有權利不構成商標使用。
1、采取直接貼附、刻印、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商標附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標簽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價目表等上。
2、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等上。
為了保護企業的商標不被撤三,企業在注冊商標后就要積極的使用商標,只有在商標被撤三的時候能夠拿出商標正確的使用證據,企業的商標才不會被撤三,否則,企業就只能重新注冊新的商標了。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