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滿三年后,企業就可能會面臨商標撤三,為了避免企業的商標被撤銷,企業就要準備好可以保護商標的材料,這就是商標使用證據,只要有在規定時間內正確的商標使用證據,企業的商標就不會被撤銷,那么什么樣的證據才有效呢?
“商標撤三”是指商標因連續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銷的情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可向商標局遞交撤銷申請。“撤銷注冊商標三年不使用申請”的制定是為了節約商標資源,避免商標的閑置不使用,但是對于商標轉讓的受讓方,一定要注意商標是否存在這種情況。如果商標存在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情況,很有可能被競爭同行遞交撤三申請而撤銷該商標。
1、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及相關交易文書上(如標牌、產品說明、手冊、銷售協議、票據等)。
2、服務商標使用證據表現方式包括(服務場所裝飾、菜單、招貼、價目表、文件資料、服務協議等)。
3、用于廣告宣傳證據的表現形式包括廣播、電視、雜志、報紙及廣告牌等媒體廣告宣傳、展會資料、照片、主管部門批準文件等。
商標是企業的重要知識產權,可千萬不能被撤三。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商標撤三并不是商標局提出的,是任何人都可以對企業的商標提出撤三的,因此,商標撤三并沒有一個準確的時間,商標注冊滿三年后,隨時有可能被提出撤三,所以企業的商標注冊滿三年后就要準備好以上的這些使用材料。
商標注冊后企業不可以不使用商標,否則商標撤三的時候企業就沒有證據證明商標使用。但是使用商標保留的使用證據也是有要求的,*好是能夠顯示出時間的,以此證明企業在以前的三年中有使用了商標,商標才不會被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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