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公司的時候內心深處都有一份追求,有的人時會想自己注冊公司不想和別人密切合作,但有的時候會因為這樣不會人那樣的議題所需找合伙人或者拉別的股東居屋,那么輪流香港)有限公司能否投身別的股東呢?讓我們來反思一下吧。
允許一人有限公司,降低股東,增加后就不是一人有限公司了。個人獨資公司增加股東需要向衛生局申請變更公司的連續性,可以到當地的工商局審議申請,注銷現在的公司,繼續注冊合伙公司,只需增加股東。
即將所列手續,然后去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1、關于有限公司轉讓部分股份的提議
2、股東會決議案;所議事宜為全體股東協同選舉誰繼續身兼繼續執行董事、誰為監事(這種情況下是在執行董事保持的情況下,委托則會有波動的),辭去***原監事任命。這個決議簽字人是變更后的全體股東。
3、變更后的股東出資情況表;
4、變更后的新章程;
5、股權轉讓協議;
6、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7、全體股東共同委托代理人的驗證;
8、變更后的“公司董事、監事、總經理情況表”。
個人獨資企業,是一類特殊的企業,它由《個人獨資企業法》來規定,券商負起無限法律責任,與個體工商戶極為雷同,但與個體戶,它可以有自己的名字、笑臉等。
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標準化稱呼是一人有限公司,它由《公司法》規定,原則上與一般有了限責任公司一樣,只承擔獨資企業,股東與公司相分離出來。由于它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所以,《公司法》特殊要求,它必須每年出年報。與一般的參股區分并不大。
這兩類公司,如果瀕臨破產時所欠的錢很低公司自身的股票,急于償還債務,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必須承擔無形中的償還責任。而有限公司,涵蓋一人有限公司,則把公司賠完就完,投資人沒有責任。
所以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與有限公司的投資人相對,責任與幾率非常大,所以其職權也就更大,可以直接管理公司。而有限公司必須通過股東會→股東→經理,來管理公司。投資人也可以更方便地撤回資金。
個人獨資企業由于與個人關聯密切,所以,其可得明定個人所得,交個人所得稅,開集企業所得稅。一人有限公司,交企業所得稅。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世界各地各國包括我國公司法中都規定的一種有限公司的的組織型態,它和有限責任公司的相異就在于: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有兩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股東所組建,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個股東,但兩者都屬于有限公司。在我國的企業體制萬華一人有限公司更為近似于的是個人獨資企業,兩者相互的區別在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以自己出資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雇主需要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一個自然人情況下投資設立一家一人公司,該自然人后來既必須設立其他的一人公司,也不能通過一人公司投資設立其他的一人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也好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好,各有各的好處找出非常適合自己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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