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呢?
在知識產權法中,知識產權的定義是一個人在法律上享有的智力創造成果的專有權。
知識產權一般是指在發明文學、藝術作品和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和圖像。
知識產權可分為兩類:
1.一是人們依法享有創造性智力成果的權利,如文學作品(小說、詩歌和戲劇)、電影、音樂、藝術作品(繪畫、攝影和雕塑)等。
2.另一種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商業標志的權利,包括發明專利、商標、工業產品外觀設計和地理標志。知識產權的對象是沒有物質形式的智力成果,是一種無形的財產。
知識產權的特點如下:
1.知識產權主體依法享有使用智力成果的權利,權利人以外的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
2.知識產權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只在特定地區有效。除簽訂公約或雙邊互利協議外,一國法律保護的一項權利只在該國范圍內具有法律效力。
3.依法產生的知識產權一般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有效,但不同地區的法律可能有不同的保護期。只有在申請時,才能統一保護期。
4.在某些方面,它類似于物權中的所有權,可以直接使用、收入、處分和控制他人(沒有占有問題),具有排他性和轉移性。
5.雖然知識產權是被法律承認的,但由于人類智力成果的高度公共性,它與社會文化和產業的發展密切相關,因此,法律規定了知識產權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各種積極和消極條件,并對其進行了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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