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編發來很多納稅人關于出道購得消費稅稅控儀器相關原因咨詢。例如,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設備哪些費用預算可以樂趣補貼抵減優惠政策?增值稅稅控該系統具體內容僅限于哪些?對于享受的全額抵減優惠,納稅人該如何登記納稅申報表?對于享受的全額抵減優惠,納稅人如何做賬務處理?
今天,小編就融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保障費用抵減增值稅鹽稅有關政策的通報》(財稅〔2012〕15號)與《財政部關于征求意見<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專業〔2016〕22號)相關規定,為各位納稅人系統答案上述問題。
問題一: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設備哪些費用支出可以享受全額抵減優惠?
根據財稅〔2012〕15號副本規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繳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問題二: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設備支付的費用以什么載明享受全額抵減優惠?
根據財稅〔2012〕15號文件規定,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獲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總數額),低落抵減的可結轉下期重新抵減。
問題三: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能否享受抵減優惠?
根據財稅〔2012〕15號文件規定,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而無須費用,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問題四:增值稅納稅人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什么憑據享受抵減優惠?
根據財稅〔2012〕15號文件規定,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所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基本單位登記證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掌管政府機構核定的基準督導。
問題五:購買增值稅稅控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已享受全額抵減優惠,其進項稅額還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嗎?
根據財稅〔2012〕15號文件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持卡人,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問題六:對于享受的全額抵減優惠,納稅人該如何填寫納稅申報表呢?
根據財稅〔2012〕15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對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應按不限要求申請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利息放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極小或少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便征收制度量度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一小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第16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5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5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5欄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另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需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相關欄次,小規模納稅人還需填寫《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相關欄次。
問題七:納稅人購買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因總質量問題只能但會使用怎么辦?
根據財稅〔2012〕15號文件規定,納稅人購買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自購買之日起3年制約質量問題無法正常使用的,由專用設備生產商主要職責完全免費修理,無法維修的免費更新。
問題八:對于享受的全額抵減優惠,納稅人如何做賬務處理?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第二條第(九)項“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賬務處理”相關規定:
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禁止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必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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