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題概述:
現時相關法律沒有說明規定電子營業執照的法律效力。
2、消除思路:
通過法案明確規定電子營業執照與裝訂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具體推行網絡登記的過程中,住友登記主管機關應在一定時間內保留傳統的窗口受理的系統,強制網上申請受理和窗口申請受理同時實際上,保證兩種受理模式的較快過渡。
人民幣登記制度改革出臺以來,市場活力取得全面激發,群眾投資投資的熱忱持續高漲。然而,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儲蓄發放的同時也有一些新情形需要加以重視和解決。
一是投機及捏造盲目投資有所增加。有投資直言自己設立的新公司毫無根據其他貿易公司“拉人頭”,其交換條件設立一個減免一筆錢,主要用于虛開發票;有的投資者自身法律人格看重,以為公司可以不對開隨便關。
二是對認繳期限見面嚴重不足,盲目誓約注冊資本出資期限。
三是一人有限公司數量驟減,投資風險增加。
在實際我國社會信貸政治體制尚不健全,社會香港市民和投資者習慣于傳統的工商管理模式,對新的社會大管制模式不適應,自我遵守、自我管理意識不強的前提下,應積極采取可靠應對手段解決改革過程中面臨的這些問題,安全改革紅利滿足。
一是加強政策廣告宣傳,體現社會大監管氣息。要利用多種形式宣傳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政策、內容和意義,喚醒媒體宣傳建構在強調寬進的同時向強調嚴管各個方面垂直,引導企業交易系統由注重公司注冊資本向注重公司實際資產轉變,強調刑責、注重誠信經營。謀求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的建立,*大限度地激發行業協會自律和監管的抑制作用,營造社會大監管氛圍。
二是加快“嚴管”制度建設工程,提高監管效能。在做好“寬進”的同時,應突出“嚴管”,商事制度改革層面是抑制市場活力,更是轉變政府行政機構,對傳統經濟管理模式的流程再造。全面貫徹落實,必須各個部門步調一致、協同防御工事推進。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共同努力,鞏固頂層設計,明確部門責任,督促任務家屬,出臺相應管理規則,細化具體監管措施,形成改革攜手,進一步推展商事制度改革落實、利民。
三是進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加強企業自律。為了建立公正關閉柔軟的市場規則,此次改革由年度報告取而代之了年檢制度。借款受保護的關鍵在于借款人公司的透明及其公信力。因此要進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幫助企業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自身信息,注重運用誠信約束、社會監督等新型監管方式,或許實現對市場主體和經營行為的嚴管。要進一步完善公示信息抽查制度,更加靈活和有效地發揮抽查制度對企業信息公示的監管作用,實現大信用監管前提,為市場主體“一處違憲,處處受限”的大信用監管機制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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