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進一步大力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釋出《關于采取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免除政策的知會》(財稅〔2019〕13號),就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有關職責作了一致。許多納稅人對體驗這一經濟特區的詳細難題還不太確實,今天我們就來偏重于研習一下:如何可靠分辨您不會可以享受這項優惠政策?
01、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數目,*主要與企業確立勞動感情的教職工人數和企業遵從的勞動派遣用工人數。勞務派遣為單位的從業人數,是否含已求援管理人員?
答:如果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仍然截止了凡事單位的從業人數,本著理據準則,勞務派遣公司可已經將勞務派出人員移位計入上市公司的從業人數。
02、企業享受小型微利企業額度稅優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則的限定版?
答:從2014年開始,不符規定條件的企業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時,已經不再受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的限定了,無論企業所得稅實施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業,只要符合條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03、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的股票國民生產總值、企業標準如何估算?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一季度比率說明。具體計算式子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兩邊營業或者取消經營社交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04、“實際經營期”的生物合成時間如何計算?
年中設立的公司,8月贏取營業執照,11月開始有營業外收益。問小型微利企業按規定計算資產總額和從業人數時,財稅〔2019〕13號文規定的“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中的“實際經營期”應該從何時天數?是8-12月,還是11-12月?
答:企業實際經營期的起始時間應為營業執照上指明的創設期限。
05、如何思考“應納稅所得額”與“實際盈余額”概念?
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中的“應納稅所得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月費納稅申報表(A類)》中的“實際利潤額”概念如何理解?
答:在企業所得稅中,“實際利潤額”與“應納稅所得額”有各自定義。
“應納稅所得額”是稅收上的概念。《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收》第五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所得以及有權不夠的在此之前年度負債后的結算,為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應納稅所得額”主要在企業納稅申報時使用。
“實際利潤額”是財務會計上的概念。《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百二十八條規定,“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分月或分季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必須按照科學美國人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因此,“實際利潤額”主要在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的企業在預繳申報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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