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對于我們來說還是并不的關鍵的,但是很多好朋友對于2016年北京公積金*新分離出條件知之鮮少,甚至有些朋友不知道住房公積金該怎么用而將這項低年收入不必要掉,如果你也質疑不確實,那回來來自學一下吧。
2016年北京繼續延用2015年的公積金提取政策,但是暫住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有所調高。
【購房提取】提取條件:
1、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
2、提取原因為購得不具備管理權的住房。
注:異地購房不須提取公積金
【租房提取】提取條件:
1、由于提取條件放寬 不間斷繳存三月必須提取
2、申請自然環境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
3、沒錢費用超越貧窮工資收入5%。(提醒:根據1月28日日出版*新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幅度的放寬,職工連續兵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已婚在繳存小城鎮無自有住房且租給住房的,可提取母女和解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另外,只有普遍存在下列條件可以全額提取:
職工有下列可能會下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存款,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
1、領導職務、退休的;
2、根本削弱勞動靈活性,并與一個單位告一段落勞動聯系的;
3、入境居住于的;
4、進城務工員工,與單位中止勞動關系的;
5、在職前夕徒刑死刑、判處判處死刑或判處有期徒刑期限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比例的;
6、喪命或者被即告死亡的
7、離任(僅限農戶)(農戶清算)
可大多提取的條件:
職工購買住房、經濟應用于房、協作建屋、募捐建房、廉租房、危改回遷房、基準租美食、二手房,未使用住房款項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全年提取金額不能大約實際發生于的住房支出;使用購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反壟斷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一集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涵蓋貸款貼現及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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