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對許多人都會遇到的增值稅徐匯發票開錯疑慮做出了實際審視。對“取消”、“沖紅”等多項疑慮計算出來選項性政策法規推導,幫助您全面走出誤區,深入了解政策。
一、徐匯發票開錯一般情況下有兩個選擇(一)作廢
復印件增值稅徐匯發票當月,遭遇銷貨撤出、計票屬實等情形,接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挖掘出有誤的,可及時作廢。作廢增值稅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讀取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標語,全聯次留存。
滿足不限幾個條件可無需作廢然后延至:
注目:當月未作廢,需按正常票申報年收入,次月開具紅字發票后再沖減銷售額。
政策依據:決算發〔2006〕156號
(二)沖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如果出現違反合作廢條件的下列情況,無需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1.發生銷貨退回;
2.開票有誤;
3.應稅服務中斷等情形;
4.因銷貨大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
政策依據:《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不具關問題的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
那么由誰闡述申請呢?紅字專票數據庫表哪方申請填開呢?
請詳細下表:
購方 | 從未由購貨方認證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退貨或發票開具錯誤需要開具負值發票的,由購貨方申請開具負數發票 |
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很難認證的,由購得方載明《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區分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國家機關審核后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知會單》,購買方不作進項鹽稅轉出處理 | |
購買方所購船舶不僅限于增值稅抵稅項目范圍,獲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披露處理 | |
銷方 | 因開票有誤購買方索要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 |
因開具有誤等原因尚不將專用發票交貨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填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好友發放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具體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適當內容的書面材料 | |
發生銷貨退回或者銷售折讓的,除按照《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外,銷售方還應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將該筆的業務的相應記賬轉帳復印件**送至主管稅務機關 |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錯誤
1.一般納稅人(包括住宿業、鑒證咨詢業、建筑業、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當月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并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3.若不符合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條件的,可以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正<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第二十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7號)
標示:
“符合作廢條件”是指同時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多達銷售方開票當月;
2.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3.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字段、號碼認證不符”。
同時需要注意,發票聯、抵扣聯退回;如果沒有退回,也不符合作廢條件。
(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錯誤
1.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2.如果跨月了沒有作廢,可以直接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再開具正確藍字增值稅普通發票。
留意: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
(三)增值稅發票稅率(征收率)開具錯誤
增值稅發票稅率開具錯誤,又跨月了,不能正常申報,怎么辦?
1.納稅人處理方式
(1)納稅人應持《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相關資料至辦稅服務廳科研服務窗口按限于稅率或征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
(2)次月開具紅字發票,再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3)如產生多繳所得稅,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也可留抵后期應納稅額。
(4)稅控設備因申報分析不符被鎖定,納稅人應憑稅務機關出具的異常轉辦單,到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關卡稅控設備并清卡。
2.稅務機關處理
(1)稅務機關應按照《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實施)》(稅總發﹝2017﹞124號)的規定,由申報異常處理崗查清應該可以終止異常及解鎖稅控設備。
(2)核實后可以解除異常的,應按規定出具異常轉辦單,由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解鎖稅控設備。
(3)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法規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受罰。
(四)代開增值稅發票開具錯誤
納稅人使用原子稅務局自助開票機(或辦稅服務廳前臺)代開增值稅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錯誤的處理:
1.開具時發現錯誤的,可即時作廢重新開具;
2.如果跨月了不能作廢,納稅人應將增值稅發票全部聯次退回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再開具正確藍字增值稅發票。
若納稅人申請代開的正確藍字增值稅發票的稅費種、征收品目與媒體報道多種不同,系統無法分離出已經繳納的稅款,納稅人只能重新申請開具增值稅發票并繳納稅款。批評前因代開增值稅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知識延展
的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覺得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完善,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根本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拆除發票專用章。
財政部令〔1993〕第6號規定:
開具發票應該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專題,全部聯次一次性原委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綜上所述,若發票開具錯誤,只能作廢或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發票,不可在郵票以涂改并加蓋印章的方式來改回開票信息。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受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拒收。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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