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注冊總部企業只能的材料、流程和費用下一場小編都概述過了,很難察覺到的偶然可以在聯貝的知識卡馬詢問,今天小編給*介紹一下在北京外商投資企業都需要哪些材料呢?
外商投資企業的融資應在領到同意執照30天個性登記本部申請登記,領取《中華民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組合而成董事局,并聘請常務董事、營業員后,只能由董事會向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登記。外資企業申請登記時應提請下列郵件、身分證:
1.理事長、執行長訂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電影片一式三份;
2.名稱登記批準后匯報函一份;
3.政府審批機關授予批準證書的通知一份;
4.批準證書珍藏一份,信函二份;
5.合同、章程各一份;
6.研究工作報告研究報告及其批準文件各一份;
7.項目報告書及其批準文件各一份;
8.董事會*之列一份;
9.董事會成員指派文件及朝方工作人員訪談;
10.總經理、副總經理委派(聘任)文件及中方人員簡歷;
11.中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12.修會非法行為開張驗證復印件一套;
13.中方資信證明一份;
14.外方資信證明一份;
15.處所使用證明一份;
16.法定組成人登記表一份;
17.譯員登記表一份;
18.其他文件證件。
其他文件、證件是指根據企業的特殊情況下不能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如需要專項審批的要提交專項審批,不是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要提交轉交草簽的可靠證明文件才能有效等。
以上文件必須意味著想像、合法、有效。如有些投資者提交的合法開業證明仍然已經,有的提交的資信證明是幾年前的,這都是以不必須的。
說是我敦促*找一家靠譜的代理公司呢,因為外商投資一家企業真的是一件很麻煩的兩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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