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貝科普工商小知識:
哪些情況可以進行公司注銷:
公司注銷有內部和外部兩方面的原因,內部原因例如公司經營不善,市場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銷、撤銷等,具體如下:
1、股東或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
2、公司依法宣告破產;
3、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且不續;
4、公司章程或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強制解散;
7、公司吊銷或撤銷后轉注銷。
公司如果不在繼續經營,不做賬,不申報的情況下就應該進行公司注銷,如果不注銷,法定代表人將會面臨以下懲罰:
(1)法人代表不能貸款買房;
(2)法人代表不能辦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領養老保險;
(4)公司會每年被稅務局罰款2000至1萬元;
(5)有欠稅,企業法人代表會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飛機和高鐵;
(6)長期不申報稅收,稅務局會上門檢查;
(7)長期不申報稅收,發票會被鎖機;
(8)工商信用網進經營異常名錄,所有對外申辦業務全部限制,如:銀行開戶、進駐商城等等。
在公司清算期間即可登報公示,需要在當地工商局認可的報紙進行登報,內資企業只需登報一次,外資企業需要登報3次。選擇日報進行公示,注銷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