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即法定代表人的簡稱,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
當公司開始經營之后法定代表人需要更換,需要辦理的流程如下:企業法人變更流程:
一、法人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變更登記企業法人遷移(跨原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企業變更隸屬關系登記備案須知
(一)企業法人變更登記
1.企業法人變更登記是指登記主管機關依法對企業法人申請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注冊資金、經營期限、增設或撤銷分支機構等登記事項或因分立、合并、遷移而申請變更的登記事項,行審查核準的登記行為。
2.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變更登記注冊書。
(2)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企業法人遷移(跨原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遷移手續。
原登記主管機關根據新地址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同意遷入的意見,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撤銷注冊號,開出遷移證明,并將企業檔案移交企業新地址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企業憑遷移證明和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向新地址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企業變更隸屬關系登記備案須知
企業法人(不含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因主管部門的改變,涉及原主要登記事項的,應當分別情況,持有關文件申請變更、開業、注銷登記。不涉及原主要登記事項變更的,企業法人應當持主管部門改變的有關文件,及時向原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代表人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變更登記附表——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程序
一: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大廳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
二: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三: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法定代表人信息》、《變更登記附表——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公司加蓋公章)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或經理變動的,應按《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范》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復提交;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5、法律、行政法規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變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還應提交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法人變更存在疑問或者需要辦理法人變更業務的可以聯系我們,我們24小時為您服務!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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