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含義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通常被簡稱為“一人公司”,有時候也被人們稱為“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狹義上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這樣的公司只有一個股東,全部股份都由一個人擁有,因此它又被稱為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
廣義上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僅包括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也就是說公司真實的股東只有一個人,其余的股東只是為了真實股東一個人的利益而持有公司股份的所謂名義上的股東。其實,這種名義上的股東并不享有真正意義上的股權,當然他們也不需要承擔真正意義上的股東義務。
這種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在西方國家是比較普遍的,美國許多公司的股份絕大部分由一個股東擁有,只有極小比例的股份由公司的董事擁有。
另外,那些家族式的公司也屬于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即一個家族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或是不低于95%的股份。
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公司法》上的國有獨資公司從本質上來說其實也是“一人公司”,但是它比較特殊,因為它的設立人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而是由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分類
從股東性質這方面來劃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分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以及“國有獨資公司”。根據其產生的具體方式,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分為“初始一人公司”和“嗣后一人公司”。
三、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1)公司法人代表簽署《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股東簽署《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股東如果是自然人,那就由本人簽字確認;股東如果是法人,那就需要加蓋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必須由本人簽字),文件上應該寫清楚具體的委托期限、委托事項以及被委托人的權限。
(3)股東簽署公司章程(股東如果是自然人,由本人簽字確認;股東如果為法人,則需要加蓋公章)。
(4)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股東是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應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如股東是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提交董事、監事以及經理的任職文件以及身份證復印件。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和程序,向主管登記機關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股東為法人則加蓋公章,股東為自然人則由本人簽字)、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6)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以及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住所使用證明。如果是自有房產則需要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需要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房產產權證復印件,那就需要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如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購房合同以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出租方如果是賓館或是飯店,則需要提供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10)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如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該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又或是許可證明。
四、設立“一人公司”的限制條件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一個自然人最多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而且這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不能投資設立另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只能是一個法人或是一個自然人,自然人股東必須是擁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法人股東則可以是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
五、其他注意事項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只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比如說如果公司有20萬元的債務,但是公司的全部資產卻只有15萬元,那么只要賠15萬元就可以了。
(2)在實際的經營管理中,“一人公司”的管理更加嚴格,在設立時它必須公開登記,在公司登記機關的登記簿上有備案,以備公司債權人或其他相關人員查閱。此外,“一人公司”還必須制定公司章程,提供獨立的財務報表并接受每年度的財務審計。
(3)在稅收方面,“一人公司”需要繳納公司所得稅和股東個人所得稅。
(4)我國《公司法》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登記中寫清楚是自然人獨資還是法人獨資,并且還要在公司的營業執照中寫清楚。
另外,從保護交易相對人利益的角度出發,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在公司名稱中標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更為合理。
(5)《公司法》明確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立股東會,完全排除了其適用有關股東會的召集程序、股東表決程序等規定。
一人股東在行使股東會職權做出相應的決定時,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由股東簽名后在公司備案。除此之外,對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公司法》并沒有什么特別的規定,仍然適用于普通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六、“一人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1)加強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自我交易的財務監督。
(2)“一人公司”的業務活動、活動場所和賬簿記錄要與一人股東的業務活動、活動場所和賬簿記錄分開進行操作。
(3)“一人公司”的每一筆業務都必須記錄在冊,有關部門要定期對公司財務進行審查,只要發現公司有脫離正常價格的交易、無限制支付給股東巨額報酬以及隱匿資產等行為,應馬上制止并勒令受益者將不正當所得退給公司,同時還要讓公司甚至股東按比例承擔責任。
(4)規范內部監督與制約機制。“一人公司”可以考慮設立由會計或審計人員參加的監事會。同時應該明確會計事項的審批人、經辦人、記賬人所掌握的權限,資金調度、資產處置、重大對外投資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的決策和執行要相互制約與監督。
(5)加強公司年檢制度,及時劃清股東個人財務與公司財務的界限。
有限責任公司·拓展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對投資者的管理經驗和資金實力都有更高的要求,因此它更加適合那些已經有一定創業經驗的投資者。如果個人獨資企業想要轉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那所需要辦理的手續和開辦一家新公司的手續相同。如果投資者想把其他形式的有限公司轉型為一人有限公司,那么股東之間就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等手續。
引用資料:上海公司名稱變更流程中這兩件事值得注意
解決時間:2022-01-2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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