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個人所得稅稅款;二、稅收滯納金;三、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四、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五、贊助支出;六、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七、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八、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詳見: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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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時間:2022-01-2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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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第十五條個體工商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個人所得稅稅款;
(二)稅收滯納金;
(三)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四)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
(五)贊助支出;
(六)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八)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
您好!個體工商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個人所得稅稅款;
二、稅收滯納金;
三、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四、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
五、贊助支出;
六、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八、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令2014年第35號文第十五條,個體工商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個人所得稅稅款;2、稅收滯納金;3、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4、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5、贊助支出;6、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7、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8、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
您好!個體工商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個人所得稅稅款;二、稅收滯納金;三、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四、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五、贊助支出;六、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七、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八、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詳見: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