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采用“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的辦理方式,企業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并自主選擇是否享受延緩繳納政策。
具體時間段是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預繳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
按規定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填寫申報表相關行次,即可享受延緩繳納政策。在新修訂的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中:
1.新增模塊【按季度填報信息】,企業如實填寫當季“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系統自動判定當季是否為小微企業;
2.新增行次【L15減: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延緩繳納所得稅額】,行內設置“是否延緩繳納所得稅”選項。企業如選“是”,系統自動計算填錄可延緩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如選“否”,視同放棄延緩。目前,安徽省電子稅務局將該選項默認為“是”。
1、緩繳不代表不預繳申報
未按規定期限納稅申報的,將嚴重影響企業納稅信用級別評級。(按稅種按次扣5分)
2、緩繳不代表不繳納稅款
2021年首個申報期(即2021年1月)內繳納,不是等匯算清繳一起繳納。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后續還有什么不懂的歡迎撥打400-165-9298,致電聯貝財稅問小編
引用資料:花都公司注冊代辦與自己辦理區別是什么?
解決時間:2022-01-1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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