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變更分公司負責人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4、分公司變更負責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文件和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填寫《變更登記附表-負責人信息》;
5、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2、《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變更登記附表-負責人信息》可以工商局網站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引用資料:公司與商標,先注冊哪個比較好?
解決時間:2021-04-12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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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變更,應提交以下文件:
1.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2.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一式二份);
3.企業董事會決議;
4.有關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
5.營業執照正、副本;
6.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司法人變更,應提交以下文件:
1.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2.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一式二份);
3.企業董事會決議;
4.有關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
5.營業執照正、副本;
6.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應當向原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變更登記。其中變更的事項不同,變更登記時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一)、變更營業執照企業名稱,應向原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一式二份,下同);
2.企業董事會決議;
3.有關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
4.營業執照正、副本;
5.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變更住所,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新住所使用證明;
4.營業執照正、副本。
(三)、變更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及換發的新批準證書;
4.經營范圍變更中涉及國家法律、法規需進行專項審批的批準文件;
5.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增加營業執照注冊資本或變更營業執照經營期限的變更登記,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營業執照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原有注冊資本已出齊的驗資報告(未出調整注冊資本的除外,認繳制的不需要);
4.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及換發的新批準證書;
5.營業執照正、副本;
6.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減少(指未出調整的)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董事長簽署的減少營業執照注冊資本的申請書;
2.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3.董事會一致通過的決議;
4.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及換發的新批準證書;
5.企業在省級以上報紙上三次登載企業減少營業執照注冊資本公告的證明;
6.企業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說明書;
7.營業執照正、副本;
8.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公司法人變更,應提交以下文件:
1.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2.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一式二份);
3.企業董事會決議;
4.有關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
5.營業執照正、副本;
6.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