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變更法人材料
《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企業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應當向原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
(二)企業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三)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在*經濟活動中,往往有一些企業法定代表人不具備任職資格,出于各種目的,不同意變更法定代表人,甚至利用職權阻撓變更決議,或者拒絕在變更登記申請表上簽字。對此,《申請材料法定代表人信息》也做了相應的規定,具體分為兩種情況:
1.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需要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作出決議。原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召開的,過半數董事可以推選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資*多或者持有股份表決權*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并依法作出變更決議。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未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的,擬設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根據變更決議簽署。
2.公司以外的企業法人變更法定代表人的,由企業投資者作出變更決定。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簽署變更登記申請的,可以根據變更決定由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
3.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會決議應當由股東簽署(應當遵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股東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簽署;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應當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應當由公司董事簽署。有限公司應當提交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董事會決議應當由公司董事簽署。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應向投資者或其授權部門提交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股東提交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股東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者其他相關材料。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變更涉及董事變更的,應按《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同一材料無需重復提交。
特別提醒:
1.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適用本規范應當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
2.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更改姓名時要將公安部門所出具的證明提交上去,無需提交第4、6兩項材料。
3.《公司變更登記(備案)申請書》、《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表格可以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載或者到登記機關領取。
4.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做出變更登記的要求是在自變更決議或者是決定作出之日起的30日之內申請。
5.使用A4型紙去提交的申請書和其它申請材料。
6.提交材料涉及簽署的,沒有注明簽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簽字;法人和其它組織由法定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以上就是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法人時,需要提交的材料、文件等。如果您對此感興趣,可以到我們聯貝網站的官網進行咨詢。為您講解更多變更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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