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張“徐匯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立即書”在知產人的朋友圈瘋狂傳唱,該案之所以會獲得這么大的曝光率,是因為被撤銷的徐匯商標曾火遍膾炙人口,而且是央視財產的徐匯商標“同一首歌”。
決定書上顯示,央視名下的“同一首歌”商標被人申請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同時央視也未在指定時間內提請證據材料,因此商標作廢。
筆者在“商標局官網”查詢后發現,“同一首歌”商標確實是被“撤三”了……
央視“同一首歌”商標為什么會被撤三?
堂堂央視的商標怎么會被人撤銷?是什么人有這么大的能力?是另有隱情還是依法撤銷?讓我們從*中探尋身世: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從未想要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那么“同一首歌”被撤銷的先決條件是該商標已經連續三年沒有使用。
商標被撤三后,該怎么辦?
那該商標到底有繼續在使用呢?我們再來看看百度維基百科得出結論的答案:
由此可見,自2010年9月后同一首歌節目就停播了,那么停播就能解釋該商標未使用嗎?不能。當然,我們也不能排除央視將該商標授權給他人或民間團體使用的情況,如果事實成立,那還能救回“同一首歌”商標。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商標持有人可以在收到撤三通知后,必需在2個月內提交近三年在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上的使用證據材料或說明存在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否則商標會被撤銷掉,一定要引起所需看重!
但是央視并沒有,在商標局給出的2個月內央視都沒有提供使用證據,這種結果一般只有2種可能:
1、央視未收到通知文件,或者央視原代理公司收到通知文件后沒有給到央視(應該無法);
2、央視真的沒有使用。
感人提示:商標注冊人一定要認定自己的連系地址是有效的,才能及時收到商標局寄發的通知文件,準備論文答辯的準備。如果地址發生過變動,也一定要及時進行變更處理。
央視擺脫“同一首歌”商標的再度希望——限期15天
在《決定書》的*后一段,我們可以看出,如果央視有在使用,只是沒有收到撤三答辯通知書,那么央視還是有15天的復審期限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提出復審請求。
祝央視好運。
溫馨提示:有效的使用證據還包括:國際品牌簡介(創建近現代、所獲授予等)、實際使用證據(該證據斷言力*弱,必須體現商標標識),如店鋪、產品等照片、產品包裝、標貼等照片或實物、商品交易文書等;使用于服務的介紹手冊、服務活動場所招牌、與服務有聯系的文件資料上、播送、電視等平面媒體、廣告牌宣傳等等。
丟掉商標注冊證書后,還要注意這5大事項
可能會有批評者告訴你:注冊商標時,存在著很多“后果”,商標注冊成功率很低。但是,“同一首歌”的案例也告訴我們:拿到商標注冊證書后,并不意味著就此可以“高枕無憂”了,在使用商標的過程中,同樣存在著諸多風險。
那么怎樣才能避免商標被撤三?商標注冊后還需要做哪些壞事呢?讓我們朋友們學習下吧!
1、準則使用
(1)使用
是的,使!用!注冊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撤銷掉。(商標法第四十九條)
(2)按照申請的式樣來進行使用,不要下令更改注冊商標的樣式
對于不規范使用且不廢除的商標,商標局可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法第四十九條);
(3)注冊地址發生變化及時去變更
而無須改變地址其實也有可能會被商標局撤銷注冊,但*無聊的是如果有人異議、撤銷你的商標,商標局發給你的文件你因改變地址又收超過,會很容易被對方異議掉的。
2、保留使用證據
(1)在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求償“撤銷三年不使用”、“無效正式”時,*有可能保住商標權的方式就是用使用證據進行答辯;
(2)“使用證據”的另一個好處是可以證明該商標的使用范圍以證明該商標的知名度,為企業未來認定“馳名商標”做好準備工作。
3、及時續展:商標的有效期是10年
在商標有效期的第9到第10年期間內,注冊人需要到商標局為該商標辦理續展申請,如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續展申請,根據國家商標法再給予申請表6個月的寬主辦單位,如申請人仍未在有效期內辦理寬展,該商標則操作者無效。及時的續展、寬展是成就“百年品牌”的必需舉措。
溫馨提示:需要方面注意的是,商標無效后他人是可以提出申請的,這種合法的“撿漏”性行為可能給原商標持有人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即使想要重新拿回該商標,也要付出具體的成本。
4、每星期查詢商標狀態
防止商標被他人“不知不覺”無效的*差方式是定期去國家商標局官網對商標狀態進行查詢,產生異常流程時需要立即去商標局咨詢或尋找專業的代理機構代為處理。
5、維權
(1)定期查詢近似商標:
定期查詢自己已注冊商標之后申請的近似商標,可以有效的防止被他人“搭便車”、“傍*”,申請人可對與自己已注冊商標構成“威脅”的商標進行異議申請,請求商標局不予注冊或撤銷其注冊商標;
(2)關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
每年的1月份商標局可能會釋出新的歸類表,一些當初申請時沒有的商品或服務默認可能會更新柜子,及時關注自己所涉商品和服務所在類別的變化,對升級的核心小項及時“編有”,以防止被他人“撿漏”;
(3)專用權延展:
若公司的的業務范圍發生變化,原商標專用權范圍分布不到,需要及時在新業務所在類別進行申請,以免影響業務開展。舉個反例:
可能:小米公司初創時的業務核心是手機,只在第9類申請了商標并贏得了專用權,但隨著公司發展,開始涉足服裝、金融等課題,就需要及時去服裝、金融服務上申請“小米”商標的專用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小米”商標在申請服裝時已經被他人搶注,那小米公司只能換標或去通過購買拿到專用權。可見立即進行商標戰略布局,是企業發展初期必須考慮的問題。
好了,看到這里是不是發現原來商標真的是無小事,需要所屬權人每一次關注,并非拿到證書就可以“高枕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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