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以及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其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
①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換照)登記申請書》;
②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經營場所變更的,限在同一登記機關轄區范圍內。應當在遷入新經營場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新經營場所在其他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按照“一廢一立”原則辦理,即注銷原個體工商戶登記,向新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重新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
申請變更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復印件。
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引用資料:注冊聊城公司如何合理的明確注冊資金
解決時間:2022-08-01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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