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境外一公司為我公司提供應稅服務,合同規定代扣代繳的稅款從付款金額中扣除。現我公司為其代扣代繳增值稅16萬元。按稅法規定這16萬元我公司是可以做進項抵扣的,具體會計分錄該怎樣處理?(包含繳稅和入進項的分錄)
答:《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
2221 應交稅費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企業代扣代交的個人所得稅等,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因此,貴公司代扣代繳境外公司稅費,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境外公司費用。
2.扣繳稅費。
3.繳納稅費。
4.抵扣進項稅。
引用資料:重慶離岸公司注冊的優點有哪些?
解決時間:2022-07-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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