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松崗一般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是否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規定,一般納稅人符合以下條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20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此規定自2020年4月23日起施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此規定執行,已處理的事項不再調整。
解決時間:2022-07-24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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