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企業名稱爭議后,應當如何辦理?
答: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企業名稱爭議后,應當按以下程序在六個月內作出處理:
(1)查證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企業名稱登記注冊的情況;
(2)調查核實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有關爭議的情況;
(3)將有關名稱爭議情況書面告知被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在一個月內對爭議問題提交書面意見;
(4)依據保護工業產權的原則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引用資料:寶山公司變更
解決時間:2022-03-23 14:09
鄭重提示:線上咨詢不能代替面談,財稅顧問建議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