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員持股是福利還是激勵?在大部分所承辦的案件中,幾乎所有客戶最初的股權激勵方案都是全員持股,“全民皆兵”,一起“打土豪分田地”的氣息特別濃厚。那么,全員持股激勵是否科學?
全員持股計劃(ESOP)興起于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其中又以福特公司為代表。起初的目的更多出自節省稅負及財務成本的考量。持股計劃省多少稅?以我國的稅收體制和稅率來看,假設一名員工年薪36萬元,如果全部按照工資薪金收入,那么依照3%~45%的七級累進稅率,共需繳納個人所得稅67 440元/年。但如果工資薪金部分調整為12萬元,剩余24萬元作為股東分紅,則分紅僅需按照20%繳納個人所得稅,那么總的稅負就可以下降到56 940元/年,單個員工每年的稅收成本節約10 500元。
今天,我們在沿用“全員持股計劃”時,除了要關注全員持股方案將導致股東人數增加,易引發股東糾紛法律風險外,還必須弄清楚“全員持股”是一項福利,還是激勵因素?我們可以用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來分析這一問題。
雙因素理論
雙因素理論(Motivation—Hygiene Theory),是激勵因素(Motivation Factor)和保健因素(Hygiene Factor)的簡稱,是由美國心理學家、管理理論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Frederick Herzberg)于20世紀50年代后期提出的。赫茨伯格認為,影響員工態度的因素可以分為保健因素和激勵因素兩類(如圖6.2所示)。
保健因素
探究“人們期待從工作中獲得什么”這個問題的答案發現,當人們描述某種不愉快的情緒體驗或不滿情緒時往往提到的是與工作環境相關的一些因素。赫茨伯格將這些與工作環境相關的因素稱為“保健因素”,因為它們的功能和作用方式與衛生保健的基本原則相似,所以保健因素又可以稱為“維持因素”。但這類因素并不能對員工起到真正的激勵作用,它能起到的只能是維持工作現狀、保持人的積極性的作用。
激勵因素
“激勵因素”是指那些與人們工作本身相關且能讓人產生滿意情緒的有關因素。當研究對象被要求描述在工作中獲得的愉悅感和成就感時,他們往往提到的是與自己工作相關的因素或在工作中取得的成就、自己在工作中有過什么出色的表現和自己的職業前景和規劃。赫茨伯格研究發現,與工作有關的因素可以不斷地激勵被研究者積極地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去,他們對被研究者起到的是真正的激發工作積極性的作用。這種因素對個人的影響可以概念化為“實現型影響”,因為“激勵”一詞最常被理解為一種途徑。我們就將工作因素定義為“激勵因素”。
圖1.1 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示意圖
基于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分析,保健因素是普惠制的,對象是大多數人;而激勵因素的對象是少數人。我們認為全員持股更多的成分體現為“普惠制”,而普惠制則效果更接近于保健因素,而非激勵因素。
“如果所有員工都擁有獎金,獎金就會降為保健因素……甚至很多員工會習慣于獎金發放,沒有獎金時,員工會提出疑問:
為什么沒有獎金?……因此如果要保持獎金仍然為激勵因素,就要保持獎金只能少數人獲得,并且必須與業績高度相關。”同理,如果所有員工都擁有股權,根據雙因素理論,股權激勵也只是一項保健因素的福利措施而已。保健因素只能減少員工的不滿,但并不能起到實質的激勵作用。如工資、福利均屬于普惠制的常規制度,并不能差異化地滿足尊重與自我實現需求,也會大大弱化股權激勵的作用。因此股權必須是少數人獲得,也需要和業績高度相關,才能有激勵效果。對于非上市公司,不建議采用全員持股的方式進行激勵。
引用資料:閔行注冊公司需要的流程和費用有哪些?
解決時間:2021-09-25 09:07
鄭重提示:線上咨詢不能代替面談,財稅顧問建議僅供參考!